最近為了找房客及工作煩得要死
為什麼在內湖一個月7500算便宜了 可是沒有人要租呢?? 我實在想不透
難道只是因為沒附家具? 可是只要住一年就一定划算壓
更慘的是 室友說要幫我張貼租屋廣告 卻被環保署開了罰單 罰了我1200哩
嚇死我了 還說要找我談 要報案後才能開罰單 幸好時間橋不定 才直接把罰單寄給我

我老闆要走了 我家艾倫事先就告訴我 還好我有心理準備
不過未來面對的可是一個不小的挑戰!!!!但是我想是我必須開始學習跟接受的時候了吧~~~
所以我放棄了另外一個面試 也許是失去了一個很好的機會 不過我想試試看~~~

不過就因為這樣 我家艾倫竟然還是不願接受升職的機會 我希望是他真的不想做 而不是因為我們的關係
而故意不要 我知道他是為了我繼續留在這家公司 但我希望他可以去做更好或喜歡的工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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